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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卫生专场巡回招聘会(新疆医科大学、新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新疆国际医疗中心、胶州市中医院、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26日 09:41  浏览次数:

  医药卫生专场巡回招聘会(新疆医科大学、新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新疆国际医疗中心、胶州市中医院、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将于2025年3月4日(周二)下午14:00-16:30山东大学趵突泉校区 图书馆西301d举行招聘宣讲会,具体岗位招聘信息如下欢迎各年级同学前来现场交流了解。


一、新疆医科大学

新疆医科大学是新疆唯一一所部委省共建的医学高等学府,前身为新疆医学院,是国家“一五”计划156个重点项目之一。学校秉承“好学、力行、笃医、创新”的校训,紧紧围绕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医疗服务三条主线,不断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和师资队伍结构,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科技创新和医疗服务能力,融入国家战略,服务于新疆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努力建成西部一流辐射中亚的高水平研究型医科大学。

学校建立了完整的学士、硕士、博士培养体系,涉及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法学5个学科门类。现有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4个学科入选自治区“十四五”重点学科建设序列。开设29个本科专业,其中有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6个自治区级重点专业,9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7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学校专任教师1737人,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全国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1人,国医大师1人,全国名中医4人。有自治区级教学名师18人、教学能手15人。5人入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37位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021年至今,学校各类科研项目2975项,获得经费10.29亿元。

学校所辖8所直属附属医院,2024年4月,自治区设立新疆国际医疗中心(新疆国际医院),隶属新疆医科大学管理。围绕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医疗服务中心建设,以满足疑难危重疾病救治和新疆、周边国家特高发疾病临床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全疆医疗系统主力军优势,形成了具有较高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医疗资源集群,为“健康中国”、“健康新疆”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招聘岗位:临床相关专业、中医相关专业、医技相关专业、药学和公卫及基础相关专业
学历要求:硕士及以上学历

电话:0991-2110072(任老师)

邮箱:xjmursc@163.com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尚德北路567号

二、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始建于1954年,是国家第一个五年计划中原苏联援助中国156个重点建设项目之一,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管理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多年来,医院始终秉持“文化建院、依法治院、科教兴院、人才强院”的建院方针、“仁爱、诚信、精湛、卓越”的院训和“一切为了各族人民健康”的宗旨,构建了以“大爱无疆、大医精诚”为核心的文化发展理念,持续为疆内外乃至中亚各国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和高水平的医学教育。

医院学科齐全、技术高超,特色专科突出,拥有临床医技机构2个、临床型中心28个,其他临床医技科室36个、教研室39个,心血管、骨科及肝移植等一大批优势学科享誉疆内外。医院的国家级、省部级科研立项、科技成果、SCI收录论文等均居全疆医疗机构之首。临床医学学科进入ESI世界排名前2.03‰。医院连续四年进入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国家监测指标评价等级A+队列。

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7人,其中医师岗23人、药师岗1人、科研岗3人。


招聘岗位:临床相关专业、医技相关专业、药学和公卫及基础相关专业、口腔和护理等专业
学历要求:硕士及以上学历

电话:0991-4361322 13899992561

邮箱:335310243@qq.com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鲤鱼山南路137号

三、新疆国际医疗中心(新疆国际医院)

于2024年4月成立,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五大中心”建设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医疗服务的标志性、示范性项目。医院将服务疆内,带动国家西部地区,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将以国家优质医疗资源高质量服务新疆地区与中亚及周边国家人民群众,引领国家医药健康服务向数字化、智能化、智慧化模式转型。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管理为一体的大型国际化、智能化、现代化的新型综合性三级医院。


招聘岗位:临床相关专业、中医相关专业、医技相关专业、药学和公卫及基础相关专业、口腔和护理等专业

学历要求:硕士及以上学历

联系电话:0991-2110860(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方老师、赵老师

四、胶州市中医院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需要,2025年胶州市中医医院现面向社会招聘38名应届毕业生,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2025年胶州市中医医院校园招聘计划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主要面向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和国家规定的2023届、2024届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含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以报考。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90年2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1985年2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岗位汇总表》所列学历学位均为最低要求,应聘医疗岗位人员,如已完成医师执业注册,执业范围必须与应聘岗位相适应;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签订公费教育协议的公费医学生,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报名

采取邮箱报名、现场报名相结方式进行。

具体办法:邮箱预报名、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确认。

报名时间:简章发布之日起到2025年6月30日。根据工作安排,结合岗位报名情况,适时启动考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

应聘人员可提前将《2025年胶州市中医医院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发送至报考单位邮箱,邮件主题注明“岗位名称+姓名+电话”。报名邮箱详见《2025年胶州市中医医院校园招聘计划表》(附件1)。

请仔细查看相关职位要求,确认符合岗位条件后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应聘人员邮箱预报名后,应聘人员还需根据招聘行程,携带个人纸质简历及相关报名材料到招聘现场参加审核,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具体行程站点请及时登录胶州政务网事业单位招聘专栏(http://www.jiaozhou.gov.cn/)、胶州卫生健康官微查看相关通知。

应聘人员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大学起全学段学历(学位)证书;

(3)大学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4)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报名登记表》(附件2);

招聘单位负责收集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如最终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达不到1:3的招聘比例,按照比例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紧缺急需岗位无比例要求,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

应聘人员须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2025届高校毕业生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及规培证书均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方式

考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要素。

紧缺急需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发放考试通知,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面试。

非紧缺急需岗位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形式,回胶组织笔试和面试。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后,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笔试、面试具体事宜请关注胶州政务网事业单位招聘专栏(http://www.jiaozhou.gov.cn/)。

紧缺急需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非紧缺急需岗位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50%的比例加权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紧缺急需专业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青岛市区(市)级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目录》为准。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进入体检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无笔试岗位增加一次面试。具体事宜详见胶州政务网“事业单位招聘”专栏、胶州卫生健康官微。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考察对象达不到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体检应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胶州政务网“事业单位招聘”专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经主管部门同意作出结论。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放弃拟聘资格或者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可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的公立医院人员,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和《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8〕1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聘用管理。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

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招聘工作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我市事业单位的资格。

八、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胶州政务网(http://www.jiaozhou.gov.cn)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招聘过程中若有违规作弊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后发现考生隐瞒病史、提供虚假材料证件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须在胶州市卫生健康系统服务满5年,签订服务协议。

3.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精神,“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4.招聘的专业及学历等相关条件,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2-81822810

监督电话:0532-82289053

(工作日9:00-11:30,13:30-16:30)

五、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信息表》(附件1),其中专业要求为中西医结合类专业的岗位,应聘者本科、硕士、博士三个阶段之一的求学期间取得该类专业毕业及学位证书即认定为满足岗位要求。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6日及以后出生),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岗位说明为准。

应聘人员英语水平应达到CET6成绩合格或425分及以上,或具有两年及以上国外留学经历;日语水平需具有大学日语四级证书或国际日语一级证书。临床医师岗位需通过医师资格考试(临床类),其中口腔类医师岗位需通过医师资格考试(口腔类),中医类医师岗位需通过医师资格考试(中医类)。护理岗位需通过护士资格考试。

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截止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核,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5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官网(www.dmu-1.com)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1月16日至2025年11月30日。我单位将分批开展招聘考核,每批考核结束后已落实拟聘人员的岗位即停止招聘,未落实用人的岗位继续招聘,直至报名结束。医院将在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官网(www.dmu-1.com)发布相关通告,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可将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dyyyrsb@163.com,进行报名。材料要求电子版扫描件,压缩为一个PDF文件,不大于10MB。报名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报名岗位代码”。

报名所需材料:

(1)《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应聘报名表》(附件2);

(2)《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承诺书》(附件3)清晰照片或扫描件(要求手写签名);

(3)身份证双面清晰照片或扫描件;

(4)本科、硕士、博士各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清晰照片或扫描件;

(5)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申请的本科、硕士及博士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已毕业学生)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未毕业学生)pdf版;国外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清晰照片或扫描件;

(6)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清晰照片或扫描件,如医师资格证书、护士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具有科技信息查新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检索证明及文章首页、CET6成绩单(合格证书)、日语合格证书等;

(7)个人简历一份。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应聘资格。

(四)考核

考核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考核工作包括个人情况介绍、科研汇报、现场问答等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意识形态、政治思想、专业水平、科研潜力、岗位适应能力等方面情况。

考核实行百分制的评价方式,满分100分,60分及格,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考核详细事宜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官网(www.dmu-1.com)公布。

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六)考察

我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官网(www.dmu-1.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我单位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

1.招聘考核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4.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医院将不进行递补。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0411-83635963-3031 

纪律监督电话:0411-83635963-3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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